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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建自然资源作废(2026)第73号
发布日期:2026-09-23 信息来源:建平县自然资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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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(2026)辽0104执恢981号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、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(2026)辽0104执恢981号《执行裁定书》,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:

序号不动产权
证书号
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
1辽(2020)建平县不动产权第0007411、0007412号程曼、唐海宝不动产权
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办事处双虹社区(皇家公馆东区)04幢01151号

 

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6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