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(2026)第132号
发布日期:2026-09-30 信息来源:建平县自然资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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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(2026年10月26日之前)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建平县红山街道向阳街53号(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分中心)
联系方式:0421—7832410
| 序号 | 权利人(被继承人)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权证号 | 登记申请人(继承人) | 备注 |
| 1 | 马凤才 孙玉荣 |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| 红山街道办事处新世纪社区(西街小区)03幢3042号 | 建房权证建字第305633号建国用(2005)字第12050994号 | 马志利 | |
| 2 | 马凤才 孙玉荣 | 房屋所有权 | 红山街道办事处新世纪社区(西街小区)03幢3-110号 | 建房权证建字第305634号 | 马志利 | |
| 3 | 刘秀珍 |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| 红山街道办事处黎明社区百合家园03幢02032号 | 建平房权证红山字第2015002739号两本建国用(2007)第12050367-164号 | 王春先 |
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