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(2026)第147号
发布日期:2026-11-06 信息来源:建平县自然资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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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(2026年11月23日之前)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建平县红山街道向阳街53号(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分中心)
联系方式:0421—7832410
| 序号 | 权利人(被继承人)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权证号 | 登记申请人(继承人) | 备注 |
| 1 | 王贵纯 | 房屋所有权 | 铁南街道办事处铁北社区站前路西段23C铁北小区12幢04063号 | 建房字第162600号 | 李友琴 | |
| 2 | 段连章 | 房屋所有权 | 铁南街道办事处南山社区南山街14A松林山庄15幢05031号 | 建房字第150520号建房字第2087号 | 谷新荣 |
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11月2日